宜祭祀:祭拜祖先、神灵。
宜作灶:修建或安置炉灶。
宜馀事勿取:除了黄历上注明宜做的事之外,其余事情不宜进行。
忌诸事不宜:这一天诸事都不适宜进行,宜静守。
1955年6月23日 是公历一年中的第 174 天, 星期四。 这一天的农历日期是 一九五五年五月初四, 生肖属 羊,星座为 巨蟹。
1955年6月23日 的四柱八字为: 乙未 壬午 乙卯 丙子。 年柱纳音为 沙中金,日柱纳音为 大溪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