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破屋:拆除旧屋。
宜坏垣:拆毁围墙。
宜解除:解除契约、去除灾厄。
宜馀事勿取:除了黄历上注明宜做的事之外,其余事情不宜进行。
忌嫁娶:男女缔结婚姻、举行婚礼的吉日。
忌安葬:埋葬逝者、入土为安。
1958年7月23日 是公历一年中的第 204 天, 星期三。 这一天的农历日期是 一九五八年六月初七, 生肖属 狗,星座为 狮子。
这一天处于节气 "大暑" 期间。
1958年7月23日 的四柱八字为: 戊戌 己未 辛丑 戊子。 年柱纳音为 平地木,日柱纳音为 壁上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