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破屋:拆除旧屋。
宜坏垣:拆毁围墙。
宜馀事勿取:除了黄历上注明宜做的事之外,其余事情不宜进行。
忌嫁娶:男女缔结婚姻、举行婚礼的吉日。
忌开市:商店、公司开张营业。
忌安葬:埋葬逝者、入土为安。
1971年2月3日 是公历一年中的第 34 天, 星期三。 这一天的农历日期是 一九七一年正月初八, 生肖属 猪,星座为 水瓶。
1971年2月3日 的四柱八字为: 庚戌 己丑 己未 甲子。 年柱纳音为 钗钏金,日柱纳音为 天上火。